关于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科室、办事处:
2004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和超额完成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下达的各项工作考核指标,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予的各项任务,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公众好评。为此,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2004年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以下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
1、目标管理优胜单位:
丰城市办事处
高安市办事处
2、资金管理先进单位:
樟树市办事处
3、信贷管理先进单位:
万载县办事处
4、规范管理先进单位
靖安县办事处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上高县办事处
二、先进工作者:
姜小秋、刘卫兰、罗菊萍、周 睿、舒兰珍、王清香
蒋 婷、戴
俊、周增仁、熊 弥、罗中玉、谭育青
三、优秀通信报道员:
王 燕、罗菊萍、李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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